工作目標
1. 協助老師維持同學的紀律,使學習環境有良好的風氣。
2. 爭取以身作則的機會,充實自己的學校生活,既可培養及發展本身的領袖才能,亦能使同學養成自律的精神。
工作範圍
1. 按時值崗,巡視及糾正同學的服飾、秩序及言行。亦可以口頭宣佈或海報,向同學宣傳及表達訊息,使同學了解良好的言行舉止之重要性,進而改善。
2. 作為學校與學生的橋樑,傳達及反映雙方的訊息,增加了解。
3. 就同學的學行表現向老師報告,以制訂改善方法,達至理想的教育效果。
權責
1. 處理不嚴重事項,可即時以口頭警告犯事同學。
2. 較嚴重或難處理的事項,應將犯事同學的姓名及所犯項目紀錄,交予有關老師,共商討解決方法。
3. 處理一般性的不良行為時,可自行設計一些富教導性的獎懲活動,並向訓導組老師建議,獲接納後即可推行。